2019年1月24日下午,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在上海虹桥枢纽召开“长三角交通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四地交通运输厅(委)及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就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长三角交通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2019年推进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推进省(市)际断头路项目建设等重点合作事项进行商讨。
本次会议听取了上海市交通委作为2018年区域合作交通组轮值方所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三省交通运输厅年度总结,讨论并原则同意了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9年轮值工作方案,并就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交通更高质量一体化合作机制和2019年重点合作事项进行了商讨。
2018年,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交通运输部门高度重视区域交通一体化,在规划、建设、管理、执法等领域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有效推动了长三角区域交通的融合发展。2018年,加快推动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编制和实施,签订了《长三角地区打通省际断头路合作框架协议》《长三角地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合作协议》《关于协同推进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发展六大行动方案》等合作文件,成功举办了长三角综合交通发展大会。打通省际断头路、探索多地联合执法等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截至去年年底,省际断头路上海通车1条、开工8条,江苏通车1条、开工5条,浙江开工5条,安徽开工1条。自去年6月以来,已在四地省界治超站(点)共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车辆1280余辆次。
2019年是落实《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关键一年,也是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全面推进的开局之年。会议宣布,2019年四地交通主管部门将按照“落实国家战略、实现规划协同、助力四地发展、顺应群众需求”的原则,继续推动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交通任务,深入研究区域发展中的关键领域、重要环节、难点问题,在不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港航协同发展、强化区域设施连通、健全信息服务共享、推动管理制度创新等方面聚焦落实推动一批重点合作事项——
加强区域港航协同发展。以《关于协同推进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发展六大行动方案》为抓手,加快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四个统一”,积极推进内河航道网络化、区域港口一体化、运输船舶标准化、绿色发展协同化、信息资源共享化、航运中心建设联动化,协同推进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发展。
推进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四地交通部门将积极筹划、克服困难、协调推进,力争2019年长三角区域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有所突破。
推进省(市)际断头路项目建设。按照《长三角地区打通省际断头路合作框架协议》,继续推进17条断头路项目。力争2019年各省(市)剩余项目全部开工,一批项目建成投用。
开展毗邻地区公交客运衔接线路试点。进一步明确毗邻地区公交客运衔接、运营和监管等要求,在进一步开展试点的同时,争取率先启动政策法规研究。
开展船舶污染防治联动。四地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上下游船舶污染防治协调联动机制,加快推进400总吨以下内河运输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工作等。
完善区域联合执法管控。根据《长三角地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合作协议》,四地交通主管部门将统筹完善长三角治超站及非现场执法点规划建设,强化省界路网管控等。
2018年11月5日,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央这一重大决策为推进新时代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对长三角交通一体化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四地交通部门表示,将深刻认识到面临的新形势,在交通运输部指导下,牢牢把握重大发展机遇,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先行启动、先行研究、先行规划、先行对接、先行体现成效,携手推动长三角交通一体化发展再上新台阶。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员会,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