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已经成为我国交通运输发展的基本导向之一。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建设与发展,我国各种运输方式已具备了相当规模和水平,高速铁路营业里程、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 程、港口万吨级及以上泊位数量等均 位居世界第一,全球集装箱吞吐量排名前10位的港口我国占7席,上海虹桥、南京南站等一批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场站陆续建成,高速铁路装备制 造和交通重大工程施工技术世界领先。我们在赞叹交通运输发展取得如此巨大成就的同时,也许也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既然以往在各方式分散管理的体制下,交通运输就能够实现快速发展,是否还需要强调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比各种运输方式各自独立发展,具有合理分工、一体服务、集约利用等不可替代的特性和优势。这三个方面也正是当前我国交通运输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通过发挥各方式比较优势实现 “合理分工”
不同运输方式具有不同的技术经济特征,铁路、水运、民航在长距离的区际、国际运输中具有明显优势,公路在中短距离运输中具有“门到门”优势,城际和城市轨道交通具 有容量大、可靠性高的特点,管道在天然气、 石油等流体货物运输中优势独特。构建综合 交通运输体系,就是要根据不同的技术经济 特征,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科学分工、合理竞争、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方式的比较优势和 组合效率,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客 货运输需求并符合资源环境条件的运输结构,提高运输效率,有效降低运输成本。从我国交通运输发展看,受长期分散管理体制的影响,各运输方式主管部门缺乏对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考虑,交通资源难以实现优化配置,各种运输方式发展不平衡、不协调,运输结构不合理。一个突出的例子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大宗物资运输需求快速增长的情况下,铁路货运增速在各种运输方式中是最低的,铁路在全社会货物运输中的比重大幅下降。2015年铁路货运周转量是1978年的4.4倍,而同时期公路是211.5倍、水运是24.1倍、民 航是208倍、管道是10.8倍。1978年至2015 年,铁路货物周转量占全社会货运量的比重从 54%下降到 13%,而公路从 3%上升到 32%,水运从39%上升到51%。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铁路货运能力长期紧张,另一方面是由于铁路运输市场相对封闭,市场化运价形成机制一直没有建立,加上公路运输恶性竞争导致运价长期低迷,其结果是公路承担了大量大宗物资运输和长距离运输,增加了物流成本、能源消耗、交通拥堵、车辆尾气排放和交通安全事故。
通过提高运输过程的连续性实现 “一体服务”
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就是要使各种运输方式在基础设施网络上实现有效衔接,在市场开放、技术标准、法律法规、信息化及票据结算等方面相互协调和衔接,推进客运 “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衔接”,实现运输过程的一体化和连续性,提高运输服务效率和水平。在旅客运输方面,各方式间、城乡间、区域 间存在壁垒和分割。由于各种运输方式市场化程度不一,运输政策、规划、标准缺乏统一和衔接,运输方式之间协调困难,导致客运“零距离 换乘”难以实现。城乡公共客运二元化,使运输装备、票制票价、财税支持等方面各成体系,导致“公交车不下乡、农村班线不进城”。在都市 圈地区、城市内部和城际间,普遍存在不同方式 之间换乘不便、多次购票等现象,增加了交通出行时间、费用,降低了公共交通吸引力。 货物多式联运是衡量一体化运输水平的 重要标志之一,但我国货物多式联运发展还相当落后。以沿海港口集装箱海铁联运为例,由于运输市场分割、港口后方缺乏铁路连接、装备装卸设施标准化程度不高、船公司划片经营模式导致空箱调拨困难等原因,目前我国沿海港口集装箱海铁联运比例仅为2%,远远低于美国和欧洲部分国家30%—40%的发展水平。
通过加强各方式资源统筹实现 “集约利用”
在满足运输需求的情况下实现交通资源的集约利用,是构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客观要求。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就是要统筹各种运输方式通道线位、跨江跨河建筑物、建设用地等资源的综合利用,实现交通资源从分散、独立利用向综合、集约利用的转变,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在各自独立发展的情况下,各方式在预测运输需求时往往没有考虑其他运输方式,造成部分运输通道内平行规划、建设了多条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普通铁路、城际轨道等,导致能力过剩。与此同时,各种交通基础设施线路在具体线位、通道安全距离设计等方面缺乏协调和统筹,造成铁路、公路线路反复交叉跨越,产生“夹心地”,浪费土地资源。此外,多数跨江跨海桥都是单一的公路桥或铁路桥,很少有公铁两用桥,据统计,目前长江干线从上海至宜宾共86座跨江大桥(不含隧道),其中只有7座是公铁两用桥梁。 围绕实现各种运输方式合理分工、一体服务、集约利用“三位一体”的最优化,“十三五”及今后更长一个时期内,要加快完善“大交通”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体系、强化各运输方式法规和标准衔接、努力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基金,切实推动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的整体效率和综合效益。